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按照党校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入党前集中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3年上半年发展的教师和学生。
二、培训时间
4月7日—4月21日,具体安排详见培训计划。
三、培训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熟悉掌握党章党规及党的基本知识,明确入党有关手续、程序等。
通过学习,强化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的理解,正确认识新时代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三个厚植”,不断提高政治修养,勤学善思,脚踏实地,自强笃行,砥砺奋斗,努力成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专题辅导、观看电教片、集中研讨、自主学习、交流心得体会等方式进行。
1.专题辅导。邀请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专家、学者围绕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基础知识开展三次专题辅导。
2.观看电教片。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安排,组织全体学员观看《榜样7》专题节目。各分党校自行组织安排组织学员观看《党课开讲啦》。
3.集中研讨。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安排,分组开展集中研讨。学员要结合学校党委书记贾玉明同志在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三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如何在政治思想上和学习生活中践行‘四个带头’”做好发言准备。
4.自主学习。分党校自行组织学员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党员应知应会词条等。
5.撰写心得体会。培训班结束前,每名学员以“青春心向党,奋进新时代,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为主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
五、有关要求
1.严格考核制度。各二级分党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发展对象的沟通、服务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考勤记录,确保发展对象应参加尽参加,保证出勤率。对于无故旷课的学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培训结束时,学校党校集中组织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合格者,统一发放《入党前短期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
2.切实履行职责。各二级分党校要认真做好发展对象集中培训衔接环节的辅助工作。将学习情况记录、图文资料、心得体会和自学笔记等做好整理留存以备检查。
3.严肃培训纪律。发展对象入党前集中培训工作是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各位学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参加学习,努力将所学所感所思所获转化到具体学习生活工作实践中,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附件:2023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入党前集中培训教学计划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