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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自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1    作者:组织部     来源:     点击:

辽阳校区党委,校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委高[2017]5号)和《沈阳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沈工大党发[2016]13号)要求,现将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11日——4月26日
   二、主要内容
   按照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委高[2017]5号)中主要任务要求,各基层党支部重点从六大方面标准及35项具体任务进行逐一自查,查找支部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建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台账。
   三、方法步骤
   1.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时间组织党员学习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委高[2017]5号),明确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各支部实际,对照主要标准,逐一查摆支部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2.召开支委会对支部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填写《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自查表》(附件1),报二级单位党总支。
   3.各总支对基层党支部上报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自查表》进行认真研究,形成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自查情况汇总,填报《二级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自查汇总表》(附件2)。
   4.4月26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各支部填报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自查表》(附件1)和党总支填报的《二级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自查汇总表》(附件2)上报党委组织部,纸质材料一份加盖总支印章,电子版公文流转组织部张钦。
   5.各单位完成自查后,学校将组织调研组深入基层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检查校级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情况,听取各学院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为下一步集中整改和巩固提高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是今年省委高校工委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一项重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举措。此次自查工作,旨在对标规范化建设要求,查找支部存在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
   2.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建立党支部规范建设情况台账,一个支部一个号,一个问题一个号,实行销号管理,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办法。
   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及时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发挥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引领带动作用,鼓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整体水平,确保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4.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其中《二级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自查汇总表》内主要做法要突出各单位有特点和特色工作做法,便于总结好的经验加以推广,对整体存在的问题要从总支层面制定具体措施,对于个别支部存在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制定措施,强化分类指导。

   附件1.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自查表》
   附件2. 《二级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自查汇总表》
   附件3. 《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指导意见》(辽委高[2017]5号)

                                               沈阳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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