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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6    作者:组织部     来源:     点击:

校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4月8日是我市第18个“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根据全市“全民清洁日”活动的总体安排和市委教科工委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开展好2017年“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活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市委组织部确定今年“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活动的主题为“学习雷锋党员先行、共同缔造争当先锋”。
  二、活动时间
  4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三、参加对象
  全体在职党员,其中可以把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参加对象。
  四、活动方式
  各单位可以统一组织开展活动,也可以由党员个人到社区参加活动。统一组织活动可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员个人参加活动可持《在职党员居住地活动证》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参加社区党组织统一安排的奉献日活动。学生党员可以在校内开展活动。
  五、活动内容
  以绿化社区、净化社区、美化社区和共建社区为重点,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走进社区、服务社区、奉献社区。
  1.围绕绿化社区开展植树活动。开展社区绿化,新植、补植、密植适宜在本社区生长的各类树木,认领养护社区树木,并利用社区闲置空地种植花草,不断提高社区绿化覆盖率。
  2.围绕净化社区开展环境整治。清理社区内道路、绿地、楼道、车库内白色垃圾和三堆杂物,清洁社区周边小街巷路,消除卫生死角,打造整洁健康的社区环境。
  3.围绕美化社区开展设施维护。修补更换破损单元门窗,粉饰楼道墙面,清除各类招贴,规范物品摆放,建设文明有序、环境优美的宜居社区。
  4.围绕共建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发挥各单位参与对象的特长优势,开展政策咨询、理论宣讲、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便民利民服务,以及敬老助残、助学助困、关爱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项目,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5.学生党员可以参照以上活动形式在校园内开展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将开展“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骨干带头作用,建立共产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长效机制。
  2.请各单位于4月7日(周五)下午15:00前,将预计参加活动人员的数量报组织部曾文军处。
  3.若有党员《在职党员居住地活动证》丢失,可以携带参加“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活动介绍信(见附件)。

  附件:参加“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活动介绍信

                            沈阳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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