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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完成,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文件精神,按照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19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党员

二、具体时间安排

5月29日           召开专题培训会

6月3日--9日       信息填报

6月10日—11日     信息审核

6月12日18日     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

6月19日--20日     领取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

三、有关要求

1.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各学院学生党支部要切实加强毕业生党员基本党务知识和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按期交纳党费,主动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确保组织关系转接期间党员教育管理不脱节。依托毕业生党员大会,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的特色主题党日活动。

2.做好毕业生党员管理的衔接工作对于离校前(截止2018年6月30日)预备期未满尚未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各学院学生党支部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后,随同《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封装好交给学生本人,做好交接记录,预备党员要及时将入党材料连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接收党组织,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对已经转正的正式党员,党支部要将其所有入党材料整理后移交档案馆,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3.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毕业生党员本人要联系组织关系转入地,确认转入地党组织名称;各学院学生党支部应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或毕业生党员本人人事档案保留单位,核对并确定组织关系转移去向,由学院汇总后填写《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注:汇总表按转入党组织是否隶属于辽宁省分别填写),并按时间要求将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党组织印章交到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公文流转给组织部张钦。

4.做好毕业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转接工作。各学院要及时将毕业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等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密封后将材料一并交给学生本人,并做好交接记录。在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前,要对其加强组织纪律、党性观念教育,要求他们及时向接收单位党组织转交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5.做好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各学院要对2018年下半年发展的预备党员(包含毕业生党员)进行党员信息采集,并于6月5日(星期三)下班前,将党员信息采集汇总表、个人表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党组织印章交到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公文流转给组织部张钦。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安排专(兼)职组织员参加2019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专题培训会,具体时间为5月29日上午10点,地点在校部427室。

2.组织关系转入地党组织隶属辽宁省委的,采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统一网上转接,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组织关系转入地党组织不隶属辽宁省委的,使用纸质版介绍信。

3.为避免党员组织关系不能按时转接,在组织关系转出后,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建立组织关系转接台账,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确认组织关系的转接情况,同时告知组织关系转入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要在有效期内返回原所在学院,保证3个月内组织关系全部落实。

4.各学院暑假前要以学院为单位向组织部上报一次组织关系转接情况;下学期开学后,将返回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以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落实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党委组织部。若有超过有效期未落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各学院应及时上报组织部,并每半个月联系一次党员本人,督促党员本人尽快落实组织关系,避免产生“口袋党员”。

5.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25496006,联系人:张钦)。


附:《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落实情况汇总表》

《党员信息采集汇总表》

《党员个人信息采集表》


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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