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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度发展对象入党前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为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沈阳市委组织部、市委教科工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8年度发展对象入党前集中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包括2018年度拟发展的教师和学生,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集中培训。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党规党纪,以专题辅导、集中研讨、自学、观看专题片和心得体会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题辅导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安排,集中讨论、观看专题片等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为单位组织实施。培训期间要求所有学员要自学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培训结束时统一进行结业考试。

  三、培训时间

  4月11日至4月22日,具体安排见培训计划。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对参加培训的发展对象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确保出勤率。对于无故旷课或旷课超过三分之一的学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2.培训结业考试。培训班结束时,要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闭卷考试。试卷实行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发放《入党前短期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按照教科工委组织部《发展对象入党前集中培训工作细则(试行)》要求,暂施行零补考制度,考试不合格者,暂不实行补考。

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的各项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好本单位培训人员的签到、学习和讨论并做好记录。培训班结束前,每名参加学习的学员要围绕“如何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为主题,写一篇心得体会。各单位要将学习情况记录、讨论记录、图文资料、撰写的心得体会和自学笔记等做好整理留存以备检查。

4.本次培训学校党校不统一购买教材,请各位学员根据学习内容自行准备相关学习资料。

 

附件1:2018年度发展对象入党前集中培训教学计划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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