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根据市委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周活动的有关安排和市委教科工委要求,每年“七一”前一周为“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周。为组织开展好2017年“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周活动,现结合学校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的义务服务周活动主题为“喜迎十九大、做合格党员”。
二、活动时间
“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周活动时间为6月24日—30日,其中6月24日为省委确定的“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
三、参与对象
全体在职党员,各基层党组织可以把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参与对象。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周活动,要紧紧围绕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义务服务。
1.组织集中服务。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组织本单位参与对象集体到社区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活动,党员也可就近就便到居住地社区或单位驻地社区开展服务。
2.提供个性服务。组织参与对象根据自身特长,到社区开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宣讲,法律维权、心理辅导、维修服务、信息咨询、科普宣传、医疗义诊等个性化服务。
3.深化圆梦服务。主动认领社区征集上来的“微心愿”,服务辖区内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空巢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等,争当“圆梦”使者。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周活动,是庆祝建党96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本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周活动的整体谋划,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坚持领导带头。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社区参加义务服务活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参与对象走进社区、服务群众,力所能及地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3.抓好总结宣传。各单位党组织加强对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周活动的宣传力度,注意总结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宣传群众对活动的反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有关具体要求。各单位于7月3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义务服务周和义务服务日工作情况总结(参加活动党员的数量、总体情况、典型做法和鲜活事例、主要成效、社会反响等)及《2017年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周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曾文军。广大党员要携带党员活动证或介绍信参加活动。
附件:1.2017年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周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2.参加2017年“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周活动介绍信
党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