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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学院党总支: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为确保今年本科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沈阳市委组织部、市委教科工委组织部关于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学院党总支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要加强对毕业生党员党的基本知识和理想信念教育,要求毕业生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本人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转入地接转关系;教育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按期交纳党费,主动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同时,将当前中央在全党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关要求传达给每名党员,强化党员意识,确保毕业生党员认真搞好学习,参加专题一、二研讨和上半年组织生活会;组织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会上重温入党誓词,以“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为主题安排一次专题党课,对毕业生党员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希望,要求毕业生党员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开展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的特色活动,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确保组织关系转接期间党员教育管理不脱节。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管理的衔接工作
  1.对于离校前(截止2017年6月23日)预备期未满尚未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各学院学生党支部应结合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详实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党支部填写意见后,随同《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一并交给学生本人,交接时要将入党材料封装好并做好交接记录,预备党员要及时将入党材料连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接收党组织,以便于新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作及时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
  2.对已经转正的正式党员,党支部要将其所有入党材料整理后移交档案馆,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正式党员离校时需持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将介绍信交到接收党组织。
  3.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各学院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1.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除应届考取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之外,其余毕业生党员都要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学校原则上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入本人学习、生活所在地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者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为保证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各学院学生党支部应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或毕业生党员本人人事档案保留单位,确定组织关系转移去向,由学院汇总后填写《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注:汇总表按转入的党组织是否隶属于中共沈阳市委分别填写),并于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党总支印章交到党委组织部,电子文档公文流转给组织部张钦。
  4.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届时以学院为单位携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到党委组织部核对并领取开具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为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在组织关系转出后,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告知毕业生党员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要在有效期内返回原所在学院,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接收、整理并汇总,暑假前要向组织部提交一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落实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保证三个月内组织关系全部落实,开学后将返回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收齐整理后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落实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党委组织部。
  6.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25496006,联系人:张钦)。
  四、做好毕业生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转接工作
  各学院要及时将毕业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等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密封后将材料一并交给学生本人,并做好交接记录。在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前,要对其加强组织纪律、党性观念教育,要求他们及时向接收单位党组织转交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附:《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落实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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