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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辽宁省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4    作者:人才工作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按照辽宁省《关于2017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17]3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工作安排
  1.选聘对象。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不限生源地。定向生、委培生、独立学院学生不列入选聘范围。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推进脱贫攻坚部署要求,2017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全部安排到农村工作,且重点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工作。因条件相对艰苦,一般适合男性。
  2.选聘数量。2017年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400名。面向38所“985工程”高校(见附件2)定向选聘100人,不限定各市选聘名额,不限定男女比例;面向省内外非“985工程”高校选聘300人,各市选聘计划男女各占50%(见附件3)。
  3.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学校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后再进行网上审核。应届毕业本科生、研究生档案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向档案馆借档并审核。有意向报名者请认真查看辽组通字[2017]30号文件(见附件),了解选聘工作有关具体安排。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4日9:00时—5月7日24:00时。
  4.考试安排。考试时间为5月21日上午(星期日),考试地点在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7年5月16日9:00时—5月20日24:00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色、彩色均可),并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以及学校发布的通知。
  二、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在毕业生中的宣传工作,确保符合条件学生全部知晓这项工作,做到全覆盖;要召开政策宣讲会,把文件精神给学生进行解读,确保想报名的同学了解相关政策及要求;要做好报名学生资格审核初审工作,按照报名条件逐条审核,确保报名的同学符合报名资格和条件要求,填报材料真实准确,切实把那些品学兼优、有培养前途、愿意到农村基层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上来。
  2.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实名制加入我校选聘生报名工作QQ群(群号493666095),关注群内发布的各类信息,及时将有关要求告知报名考生。
  3.报考选聘生人员要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2017年辽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申请表》(一式3份),贴好照片。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要求是近半年内拍摄的标准证件照,背景颜色不限,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用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要与《申请表》所贴照片一致。要向所在学院提供外语水平证书、身份证、大学期间获得主要荣誉表彰证书(最多3项)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学院核查。
  4.学院初审后,需要提交《2017年辽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申请表》(一式3份),只需在1份纸质稿上加盖党总支印章,其余2份不盖章,并提供电子版;按要求填写《2017年辽宁省大学生村官推荐报名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党总支印章,并提供电子版;提供班级综合排名表、成绩单、学生干部证明原件1份加盖印章;提供外语水平证书、身份证、大学期间获得主要荣誉表彰证书(最多3项)复印件1份加盖印章;若报名人员为预备党员,其党员档案要与上述材料一并提供。
  5.所有书面报名材料请于2017年5月4日(周四)下午16:00前报校部420室,电子版公文流转给组织部曾文军;同时提醒报名人员一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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