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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基层党组织生活指导计划

发布日期:2019-03-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按照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具体部署,现制定3月份基层党组织生活指导计划,请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政治理论学习
  1.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2.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3.学习《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支部主题党日
  继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组通字〔2018〕77号)要求,在抓好学习的基础上,每个党支部都要对照《条例》规定开展大检查,逐条对标对表,深入查找在组织设置、承担任务、工作运行、组织生活、班子建设、领导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党支部建设短板,提出整改措施,科学设计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讲授专题党课
  3月底前,每名党支部书记要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党支部全体党员讲授一次专题党课。积极探索创新党课形式,通过党员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讲清楚党带领全国人民走过的光辉历程、取得的伟大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凝聚在党的旗帜下,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前进而努力奋斗。

  四、其他有关要求
  1.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学习、理论研讨、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特别是要利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强化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
  2.各党支部要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激发组织活力,突出党性教育,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活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3.因中层干部换届调整岗位发生变化的同志,在新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书记暂未确定的党支部,可由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指定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会成员临时负责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

  附件:政治理论学习及支部建设检查材料

                                                党委组织部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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